“我老婆喝了不少酒,現在開車從家裡出發了,我勸不住她,你們趕緊去攔住她。”舟山市普陀區普陀交警大隊朱家尖中隊近日接到一名男子陸某的報警。
  事發當晚,陸某和妻子趙某正和親戚朋友在家中喝酒,趙某酒量好,喝了不少藥酒。酒過三巡,夫妻倆因家庭瑣事吵架。趙某一怒之下要開車去沈家門,在場的人都攔不住。
  眼看老婆醉醺醺地離開,陸某隻得打電話給了交警。
  根據其車牌號和體態特征,舟山朱家尖交警在北塘加油站附近截住了趙某的車。
  交警將她帶到醫院抽血檢測,結果顯示,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11.5mg/100ml,遠超醉駕標準。這意味著趙某除了要被吊銷駕駛證外,還將因醉駕獲刑。
  得知情況這麼嚴重,陸某不幹了,他罵罵咧咧地說:“是我主動報警讓你們抓她的,又不是你們查獲的,為什麼還要判刑?”說完就要帶著妻子回家。
  面對大吵大鬧的陸某,交警只能耐心地做思想工作。
  “我一開始想,老婆頂多被關兩天就沒事了,沒想到還要判刑。不過也好,醉駕判刑總比開車出事故好。也讓她以後長點記性,酒後不能開車。”想通後的陸某說。
  目前,趙某已被刑拘。
  本報記者 史朵朵
  通訊員 王占龍 錢偉巍
  (原標題:老婆醉酒後執意開車老公報警,老婆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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